江西师范大学分析测试中心加班测试的有关暂行规定
发布时间: 2015-11-26 浏览次数: 1057

为满足科研教师的样品测试,仪器管理人员应克服困难,进行必要的加班测试,及时提供服务。为此,中心暂行规定:

1、平时(晚上、双休日、节假日)加班:如科研教师确实急需测试,在征得仪器管理人员同意后,预约加班测试时间。

2、平时(中午)加班:如科研教师确实急需测试,在征得仪器管理人员同意后,自主上机测试的人员可以预约加班测试时间。

3、暑假加班:放假的第1-2周,中心全体人员加班,科研教师正常预约测试。暑假其它时间,如科研教师确实急需测试,在征得仪器管理人员同意后,预约加班测试时间。

4、寒假加班:放假后至农历1224日(小年)前原则上中心全体人员加班,科研教师正常预约测试。寒假其余时间,一般不加班测试,如科研教师确实急需测试,在征得仪器管理人员同意后,预约加班测试时间。

另、根据广大科研教师的要求,为了不影响正常的测试,要求仪器管理人员一般不参加在上班期间的监考(如学校的期末考试等的监考)。